关于工商工作计划集锦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工作计划吧。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商工作计划5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商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开展工作
针对本区工商联工作现状及非公企业的特点,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执委会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执委会,围绕有关非公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课题进行研讨座谈,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答疑解惑,开展会员企业相互交流,着重发现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建立会员交纳会费制度。根据本区非公企业现状,分层次适度收取会费,以保障工商联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建立调研和考察制度。围绕本区非公企业开展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成有关调研文章,为工商联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同时,每年组织会员企业外出参观考察,吸收外地经验,加强会员间交流,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平台建设
根据区情及企业现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围绕信息交流、维护权益、政策咨询、企业融资、产权交易等各个方面对会员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指导,努力做到会员企业欠缺什么,需求什么,就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应对市场的能力 。二是增强交流机制。采用专题讲座、组织现场经验交流会、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形式活动,组织会员企业相互交流学习,拓展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交往渠道、信息沟通渠道,为企业更好地发展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建立沟通机制。积极搭建会员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联系沟通的平台,畅通企业与政府的信息交流渠道。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与民营企业对话,围绕全区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及企业自身状况等方面广泛收取意见建议, 增进互相沟通了解,把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宣传到民营企业之中,同时让政府部门了解民营企业所想、所需、所盼。使工商联真正成为企业的培训平台、交流平台和沟通平台。
三、发挥助手作用,搞好协调服务
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非公经济的助手作用,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一是开展信息服务,计划不定期发行秦淮民营信息简报,在网站上设立工商联网页,及时发布政府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商务信息,以及会员企业动态,扩展会员企业的信息资源。二是开展维权仲裁服务。组织学习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定期开展法律及仲裁知识培训,提高会员企业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三是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商会运作的经验,建立区域内同行业会员企业交流活动的平台,促进同行业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企业发展做到自律、诚信的机制,达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
四、推进光彩事业,开展捐助活动
充分发掘非公企业家的爱心,积极推进光彩事业和各项社会慈善事业。在捐资助教、项目扶贫、救助困难家庭、提供就业岗位等活动方面,积极组织企业家参与,成立相关机构,形成相应机制,共同为构建和谐秦淮做贡献。
工商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新要求,促进工商所(经检大队,以下简称队)建设,根据市局《关于全面实施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商法20xx*号)文件的要求,分局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开展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目的
以公正执法、规范办案为指导,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调整机制,实行工商所(队)执法权限的差别管理,促使工商所(队)内部、工商所(队)之间形成激励机制,从而达到执法办案制度落实,素质提升,水平提高的目的。
二、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基本内容
1、评价对象
分局各工商所、经检大队。
2、评价主体
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成的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3、评价程序
分局评价工作组将按《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表》(见附件一)的标准,每季度检查一次,工作组每次随机抽查当季所办案件5件。被检查的行政处罚案件由评价工作组指定,由各工商所(队)于次月5日前将装订好的案卷交到工作组,被抽查到的局办案件以首次核审分为准,评价工作组以连续八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6月)的检查情况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并做好台帐,检查结果在分局内予以公布。最后一次检查结束后,评价工作组应当综合每项检查情况,提出对评价对象评价的初步意见,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分局提出对评价对象行政处罚权限调整的意见,在20xx年7月底前报市局法规处。
工商所(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分局或者市局监察机构提出复查,由监察机构会有关机构作出处理。
4、评价内容。
(1)制度建设和执行。工商所(队)应当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和本所实际,制订“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查办报告制度”、“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等专项制度或者工作流程图。基本要求责任到人,明确所长、分管所长、办案人员的相关工作职责。制度订立,重在对上级、分局有关规定的具体执行,包括《工商所法制员工作规定》(××工商法〔20xx〕*号)、《行政处罚案件分层管辖规定》(××工商法〔20xx〕*号)、《扣留、罚没收物资管理处置办法》(××工商计〔20xx〕第*号)、《案件线索追踪协查规定》等执法办案十项制度(××工商经检20xx*号)以及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要求从所长到办案人员有一个明晰的工作流程,而且要反映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包括案件来源、立案、强制措施实施、案件查处进展监控、案件移送、上报分局处理以及案件线索移交等具体流程;“案件查办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案件查办中需要上级处理或者汇报的程序,如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职权管辖)的请示,请求上级支持等处理程序;“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对此上级都有规定,工商所(队)主要是制定如何贯彻执行的制度,如保管、移交、销毁、拍卖等具体流程。
(2)案件质量评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省、市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操作要求,由工作组评定案件质量(具体评查标准见附件二)。评查对象为一般程序案件,工作组每次评查的案件数量不低于工商所(队)承办案件总数的*%。按比例抽查少于*件的,评查全部案件。
(3)案件查办监督评价。设立“法制员执法监督”等评价指标。工商所(队)法制员是工商所(队)办案的监督人员,受所长和分局法规科双重领导,是工商所(队)查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监督的主要力量。对法制员执法监督评价是“案件查办监督评价”的主要内容。
(4)案件相关因素权衡。评价应当考虑“查办案件性质”、“查办案件数量”和“查办案件被行政复议、诉讼的结果”三个因素。查办案件包括由工商所(队)承办的以分局或者工商所(队)名义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不计算在内。“查办案件性质”分三类: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以下几种为“简单案件”:
(一)企业违反年检规定的;
(二)企业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或者不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醒目位置的;
(三)企业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企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
(五)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的;
(六)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
(七)违反示范合同文本规定的;
(八)违反广告或者商标管理规定,不需要复杂计算非法所得、非法经营额的;
(九)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以下几种为“重大复杂案件”:
(一)罚没财物5万元以上的;
(二)食品安全案件造成人身伤害但未触犯刑律的;
(三)涉及危险行业、危险物品经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新领域案件;
(五)其他过程复杂、手段隐蔽等查处困难的案件。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一般案件”。“查办案件数量”基数,分局20xx年核发给某工商所(队)一般程序案件目标数的70%。且大案数达到年度季度考核进度,才能得查办案件数量权衡分。
5、评价等级。评价结果的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和“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类。由分局评价工作组对所属工商所(队)作出等级评价。
6、权限调整。
分局评价工作组在20xx年7月底前,依照评价等级对照市局确定的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若干档次中相应的执法权限档次,提出评价对象执法权限的`调整意见,并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报市局审查同意后,由分局正式授予相应权限。
7、网上公开。
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工商所(队)执法权限调整的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工商工作计划 篇3
20 x x年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精神,治理整顿,加快和深化改革的一年。新的一年,我行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固满完成20 x x年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对20 x x年工作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奋斗目标
1.储蓄存款考核任务xxxxx万元,计划xxxxx万元,争取 xxxx万元,对公存款净增xxxxx万元。
2.各项货款净增规模控制在xxxx万元之内,完成“中支”下达的利润任务。
3.现金净回笼xxxxx万元,归还银行借款和拆借资金xxxx 万元。
4.加强安全保卫,力争成为“四无”行。
以上指标待“中支”正式计划下达后再作调整。
二、采取8项措施,努力完成奋斗目标。
1.全面深化改革,推行各项规章制度。
2.狠抓存款.扩大信货资金来源,确保瞬缩下的信货资金需要。
3.挖潜盘活资金,缓解资金供求矛盾。
4.贯彻治理整顿的精神,在瞬中求活,严守信货规模,优化信货结构,增加信货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信货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6.搞好安全防范,确保“四无”。
7.加强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8.加强基础工作,搞好优质服务。
20 x x年,我们的任务是艰巨而繁重的。但是,应该看到,我们有一些完成任务的有利条件:有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有地方党政部门的关心支持,有我们多年的工作经验,有优秀的干部职工队伍。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以更加勤奋扎实的工作,以改革和业务工作的成绩,迎接国庆59周年。
工商工作计划 篇4
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及《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成本控制推进方案》,根据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行政成本控制在省、州工商局统一领
导下,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原则,结合工商财务“四化”建设目标,着眼于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政,降低行政成本支出,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集中有限资金实现“三个到位”“六个好”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五项指标”、“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创建效能工商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二、行政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及目标
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经省局批准修建的办公楼外,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1、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计划,拟完成市局的新“三定”工作,科学规范设置基层工商所、工商分局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从严加强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上报州局审批后执行,做到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3、在“新三定”基础上,按照州局的要求做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工作,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杜绝虚报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冒领财政资金情况发生,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
4、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部门在“三定”期间,加大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二)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及执行控制,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
1、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管理方式,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在全系统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大额资金的支出,做到先预算审批,后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的严格性和合理性。
2、根据“行政成本控制”有关规定细化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集体当家、民主理财、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原则,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金库”。年底及时公开公用经费及大宗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确保预算经费的执行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管理
1、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公务用车必须在编制内购买、配备和使用,提倡购买节能环保型车辆;车辆调配、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必须逐级做到先按程序上报,再按州局的批复执行,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制度;购置、维修和保养须在统一招标采购指定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市工商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2、严格报批程序,控制购车成本。为实现系统内新购车辆合理配置,确保购置经费“零增长”的成本控制目标,全市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成本控制指标纳入州局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购置公务用车的,必须逐级上报,待省局上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执行。
(四)严格控制会议庆典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数,严格履行会议经费预算编报、会前审批、会后决算制度;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凡不属会议开支范围的费用,不得在会议费中报销;提倡就地开会和召开无食宿会;计划财务室建立会议经费支出台帐,确保压缩20%的目标实现。严格庆典审批制度。今年原则上不在举办庆典等活动。(责任部门:财务室、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五)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和经费
1、按照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年度内预算管理及经费先行审批的管理规定,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无论参加何种类型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凡出访、出国(境)经费属于单位自理或部分自理的,其出访计划、经费预算必须先行上报州局审核,报经省外办、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能成行,不报批者,视为违纪。
2、严格执行“报帐制”,市局财务部门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内办理审批、核销手续。不得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不得核销虚假费用开支,对每笔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均应建立专帐进行核算,坚决制止因公出国(境)旅游行为。
(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严禁组织目的性、针对性不强的考察,切实减少出省考察团组和人数,因工作需要,确需出省考察的,事前必须制定详细考察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
工商工作计划 篇5
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成本控制推进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办法》及《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成本控制推进方案》,根据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行政成本控制在省、州工商局统一领
导下,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原则,结合工商财务“四化”建设目标,着眼于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政,降低行政成本支出,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集中有限资金实现“三个到位”“六个好”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五项指标”、“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创建效能工商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二、行政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及目标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经省局批准修建的办公楼外,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1、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计划,拟完成市局的新“三定”工作,科学规范设置基层工商所、工商分局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从严加强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上报州局审批后执行,做到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3、在“新三定”基础上,按照州局的要求做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工作,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杜绝虚报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冒领财政资金情况发生,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
4、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部门在“三定”期间,加大机构改革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二)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及执行控制,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
1、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管理方式,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在全系统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大额资金的支出,做到先预算审批,后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的严格性和合理性。
2、根据“行政成本控制”有关规定细化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集体当家、民主理财、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原则,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账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金库”。年底及时公开公用经费及大宗项目经费收支情况,确保预算经费的执行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使用管理
1、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公务用车必须在编制内购买、配备和使用,提倡购买节能环保型车辆;车辆调配、报废和变价出售等处置必须逐级做到先按程序上报,再按州局的批复执行,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制度;购置、维修和保养须在统一招标采购指定的单位进行;严格按照《市工商局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2、严格报批程序,控制购车成本。为实现系统内新购车辆合理配置,确保购置经费“零增长”的成本控制目标,全市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成本控制指标纳入州局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购置公务用车的,必须逐级上报,待省局上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执行。
(四)严格控制会议庆典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数,严格履行会议经费预算编报、会前审批、会后决算制度;要严格执行有关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凡不属会议开支范围的费用,不得在会议费中报销;提倡就地开会和召开无食宿会;计划财务室建立会议经费支出台帐,确保压缩20%的目标实现。严格庆典审批制度。今年原则上不在举办庆典等活动。(责任部门:财务室、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五)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和经费
1、按照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年度内预算管理及经费先行审批的管理规定,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无论参加何种类型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凡出访、出国(境)经费属于单位自理或部分自理的,其出访计划、经费预算必须先行上报州局审核,报经省外办、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能成行,不报批者,视为违纪。
2、严格执行“报帐制”,市局财务部门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内办理审批、核销手续。不得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不得核销虚假费用开支,对每笔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均应建立专帐进行核算,坚决制止因公出国(境)旅游行为。
(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规范经费审批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出省考察。严禁组织目的性、针对性不强的考察,切实减少出省考察团组和人数,因工作需要,确需出省考察的,事前必须制定详细考察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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