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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25-02-09 08:45:12 通知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集合(2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集合(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集合(20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PM2.5的浓度急剧增加,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严重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并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为了让新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们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的倡议。具体如下:

  一、从自身做起,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二、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方式传递喜悦和欢乐之情;

  三、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主动劝阻身边人员放弃燃放行为;

  五、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要推广低烟雾、低污染的环保型烟花。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希望全区居民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2

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入冬以来,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区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临近春节,大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重污染天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号召,齐心协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市广大青年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不购买、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临汾。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青年要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健康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健康祥和喜庆的春节。

  希望广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团员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正能量。

  为了让临汾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青年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3

全体市民和青少年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共享平安绿色生活,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广大青少年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主动维护美好的生活环境,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积极传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在呼吸间危害身体健康,还可能引发火灾吞噬生命造成严重后果”的.环保、安全认识。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欢度佳节,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全体市民、青少年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绿色家园、美丽家乡的保卫者,要为清新的。空气,为美丽的环境,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福大家新年快乐、吉祥如意、幸福安康!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4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让节日充满年味,平添许多节日的欢乐。愿大家在欢快燃放之际,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让大家在爆竹声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鉴于此,禁止广大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园区西门,集中燃

  放点燃放,届时物业服务中心会在上述指定地点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许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阳台、露台、屋顶、楼道处燃放。

  3、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自己燃放,当遇到引线燃后不响的情况时,不能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为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业森林半岛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5

  为有效控制城区环境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安全、节约环保的社会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凉州城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东至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兰新铁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围的区域。

  二、重点管控时间: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四、在禁放区内,不得储存、违法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五、今年确定的集中燃放点为城东清水河桥南北两侧、城西小沙河桥西北侧,市民可前往燃放点科学、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镇人民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依据《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城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引导市民群众前往确定的燃放点燃放。

  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八、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查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工作组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6

尊敬的xx业主:

  您好!

  近期xx小区发生两起火灾,其中xx楼顶因三个小学生在楼顶玩火导致着火,同一天的晚上在园区的东区十字喷泉附近景观区,晚上因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把园区的垃圾桶引燃着火,索性发现的及时,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源,未发生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因临近春节,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安全隐患,特请广大业主引起高度重视!爱惜自己的家园,特温馨提示如下: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及园区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阻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4、如果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

  5、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寒假放假期间,园区游玩的学生、孩童较多,敬请每一位业主尽快清理楼道内、安全步梯等位置的全部个人物品,确保楼内消防安全;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万望配合,营造安全氛围;

  6、小孩玩火导致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各位家长要加强孩子的日常看管,平时注意安全教育,切莫让孩子靠近火源,以免酿成大祸而追悔莫及!

  xx物业服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7

  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安全造成影响,大力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XX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物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XX(应急部门)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XX(公安部门)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10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8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9

亲爱的各位家人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碧桂园豪园&水岸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提前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业户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碧桂园豪园&水岸物业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0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春节期间,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违反规定在以上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1

郑州市:

  启动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为期四个月

  12月7日消息,郑州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截至4月10日,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防范事故发生。

  聊城市阳谷县:全县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文件,阳谷县落实禁放烟花爆竹政策,自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张家口市怀来县:全年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12月5日,怀来县公安局发布通知,全县境域全时段设为禁燃区,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徽亳州高新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亳州高新区于12月6日发布,自通告之日起至3月31日,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218平方公里范围内(亳州高新区区域)和十九里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等地点。

  近期还有四川内江、山东临沂、河北邯郸、浙江衢州、河南焦作等多个地区再次重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甚至很多地区都实行全域禁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2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规[20xx]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州县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举报电话:110、12350.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3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时限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一律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规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盐湖区范围内严格实行禁放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者,盐湖公安将根据《通告》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4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1月21日起,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春节即将来临,禁燃禁放,人人有责,特发如下通知。

  一、高度自觉,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大力弘扬低碳生活风尚,做到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培育新风,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摒弃陋习,自觉选择电子爆竹等环保新方式,文明节庆,倡导绿色、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执法监管。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每位市民都应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为守护蓝天白云,打造安静舒适、文明有序的幸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5

居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xx,美好家园”,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xx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6

办公区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办公区公共安全,保障和谐有序的办公环境,根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爆竹。如因重大节日或活动需施放焰火(含礼花弹)的,必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方可举行。

  二、严格遵守阜阳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有关规定,严禁在办公楼楼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以及所管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守规定,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规燃放行为。

  五、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7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有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住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4、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住户)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5、在非禁止燃放点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6、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禁邮寄或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工商行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全域为“禁炮”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禁炮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到广大干部职工不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2.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挂条幅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3.各乡镇(区)要组织辖区各村组成专门巡查监管队伍,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初十、十五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严厉管控,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区公安局作为禁炮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组织各级干警开展禁炮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确保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积极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禁炮工作。

  5.区大气办将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对各级各部门禁炮工作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将在全区予以通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各单位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19

广大居民朋友: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在这个团圆喜庆的`节日里,衷心希望每一个家庭都平安团圆、美满幸福。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全面贯彻《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我们真诚倡议:

  一、遵规守法,严格执行禁放规定。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辖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人人质效,倡导文明安全风尚。利用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在禁燃禁放区域外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更健康的方式替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人人知晓,带头倡议积极劝阻。严格按照《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不违规燃放、购买、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安全保驾、为健康加码,共树文明新风,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愉快的节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20

各位:

  为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十三大街以东,复兴大道及东西延长线以南,青年路及南北延长线以西,310国道以北区域内(殡仪馆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区政府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四、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倡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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