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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中断一个月补缴后能否贷款

时间:2021-11-09 14:42:37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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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中断一个月补缴后能否贷款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积金中断一个月补缴后能否贷款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公积金中断一个月补缴后能否贷款

  一、北京公积金中断一个月补缴后能否贷款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于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4、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贷款材料

  一、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2、户口本人页及变更页

  3、婚姻关系证件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

  注: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

  注: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

  注:一手房提供购房首付款发票;二手房提供购房首付款收据。

  三、二手房卖方资料

  1、卖方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

  2、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含共有权证)

  3、卖方用于收款的账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异地缴存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的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