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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时间:2021-11-08 11:15:23 入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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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户口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婚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申办对象】

  1、户口申办应由申请人(未成年的由监护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2、离婚后和非婚生育的小孩户口申报,可按父母双方协议或现场声明意愿一致情况下可予办理,如父母一方因故不能到场或《出生医学证明》另一方父母信息缺失,可由被投靠父(母)一方声明后予以办理。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在广州市办理出生登记户口申报。

  1、随广州市户籍的父(或母)入户的国内出生子女。

  2、父母一方为广州市户籍,在国外出生未取得国(境)外身份的子女。

  3、父母均为广州市户籍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子女。

  三、【申办材料】

  符合申办条件1:

  ①申办报告

  ②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③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

  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申办条件2:

  ①申办报告

  ②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

  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广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户口通知》。

  符合申办条件3:

  ①《入户申请表》

  ②小孩入境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⑤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

  ⑥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

  1、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审核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2、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须在申办报告共同签名确认子女登记民族成份。

  3、父母一方为国(境)外人员的,审核该方的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离婚的,审核随入户方父或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属非婚生育的,审核随入户方父或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

  6、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