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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在广州入户条件

时间:2021-11-08 10:10:08 入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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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在广州入户条件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学生在广州入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留学生在广州入户条件

  一、留学生落户条件

  ①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二、入户年龄要求

  ①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②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③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三、社保要求

  ①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②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⑤获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缴费记录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⑥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扩展内容:

  ①《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表》(样本)。

  ②本人户口簿。

  ③提供在穗拟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房产证。

  注意:如房产为直系父母名下,需提供同意迁入证明;如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街道公共集体户者须提供《落户集体户承诺书》,且街道集体户须为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

  ④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如属于劳务派遣,须提供派遣合同;如属于代缴社保,须提供代理协议或合同(不能转委托或再委托),代缴单位必须是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⑤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申报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类入编证明材料。

  ⑥申报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⑦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