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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业务办事指南
广州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业务怎么办里?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更新指标业务办事指南,快来看看吧!
一、申领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办理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自行登录网站(jtzl.gzjt.gov.cn),在网站登记,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需要到场签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预约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信息,或者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信息,以及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实时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三、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原车辆车牌号码及办理业务类型等信息材料。
(三)法人身份证明(单位须提供)。
(四)授权书。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前往对外服务窗口申请更新指标业务携带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核验。
(二)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向指标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三)“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5月1日开始,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凭《广东省居住证》原件方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且申领《广东省居住证》需要六个月以上”。为避免因上述情形导致指标证明文件逾期未使用的情况出现,建议申请人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指标相关业务。
(四)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更新指标有效期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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