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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失业保险领取地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失业保险领取地点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失业保险领取地点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海珠区宝岗大道197号: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三下午内部学习仅提供咨询服务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8号一楼、二楼: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五下午业务学习
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从化区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广场5-6楼: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直接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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