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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其他过户指南
导语:北京二手房房产交换过户怎么办理?北京二手房房产抵偿债务过户怎么办理?这些问题你都可以在下面这篇文章中找到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房屋分割、合并转移登记的
2、房屋交换的
3、以房屋抵偿债务的
办理材料
1、房屋分割、合并转移登记的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分割(析产)或者合并协议原件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
2、房屋交换过户的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交换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到情况说明的除外
房屋交换合同原件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3、房屋抵偿债务的
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抵偿债务的协议原件。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
1、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再持申请材料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自然人持申请材料直接到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2、登记申请人应向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登记大厅申请房屋登记,全市范围内的军队房产、涉密房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等房屋登记向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申请。
受理
登记部门查验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并就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对准予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领证
权利人或者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持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原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办理地点
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登记大厅
东城区房管局
地址: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8号
电话:84014947,6404087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同税的税费及房屋登记费等
营业税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的为(卖出价-买入价)*5%
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是卖出价*5%
增值税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的为(卖出价-买入价)/(1+5%)5%
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是卖出价除以(1+5%)乘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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